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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今天的深圳特区报用了近半个版面报道俊峰丽舍物业交接事件!!!
今天的深圳特区报用了近半个版面报道俊峰丽舍物业交接事件!!!
1 楼
大家都买份回去看看吧,顺便也向左右邻居宣传一下。

    今天上班后,我同事告诉我,早上的深圳电台89.8早新闻,也用了较长时间专题报道俊峰丽舍的事件,其他电台也有播报。

   吕副市长主持的高规格的会谈,多个部门领导的表态,政府主要媒体的反复报道,这些综合起来,都显现出了政府的某种信号与政策趋势。

   看来政府这次是下定决心要专项整治深圳的物业管理企业。《物权法》已出台,深圳市新物管条例也即将出台。政府现在的态度已很清楚,当前需要以解决几个典型事件作为今后的突破口。

国贸运气好,撞在了枪口上。
本贴 新来的请多关照 于2007-3-30 11:31:26 编辑过,共被编辑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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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今天的深圳特区报用了近半个版面报道俊峰丽舍物业交接事件!!!
2 楼
2007-3-30 11:28:29 alacarte 发表于 搜房网 - 深圳业主论坛 - 俊峰丽舍
等会儿就去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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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今天的深圳特区报用了近半个版面报道俊峰丽舍物业交接事件!!!
3 楼
我们应该慰问一下上次那个胡说八道的商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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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Re:今天的深圳特区报用了近半个版面报道俊峰丽舍物业交接事件!!!
4 楼
2007-3-30 11:40:39 timmy74 发表于 搜房网 - 深圳业主论坛 - 俊峰丽舍
以下是引用塘琅山风景在2007-3-30 11:32:13的发言:

我们应该慰问一下上次那个胡说八道的商报记者。

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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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今天的深圳特区报用了近半个版面报道俊峰丽舍物业交接事件!!!
5 楼
2007-3-30 11:40:45 过客26 发表于 搜房网 - 深圳业主论坛 - 俊峰丽舍
看了。

在今天深圳特区报的A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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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今天的深圳特区报用了近半个版面报道俊峰丽舍物业交接事件!!!
6 楼
化解物管矛盾维护业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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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03月30日    深圳特区报  


市委常委、副市长吕锐锋登上“直通车”为某住宅小区居民协调解决新旧物管公司交接难题

化解物管矛盾维护业主权益

【本报讯】(记者王湛林彦龙实习生王光涛)南山区某住宅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于去年底召开大会,经过投标选出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原物管公司却以业委会选举不合法等理由将其告上法庭。原物管公司不走,新物管公司进不来,双方差点上演“全武行”。昨天,市委常委、副市长吕锐锋登上“直通车”,协调处理新老物管公司和业委会之间的矛盾,他强调各方应从维护社会稳定出发,依法表达自己的诉求构建和谐社会,旧的物管公司必须尊重业委会的选择,依法依规首先撤出小区。

同时他还要求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物权法》,调研物业管理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修订相应法规加强政府监管。

业委会合法招标新物管无法接管

昨天,来自新老物管公司和业委会的代表一起坐到了“直通车”接访现场,吕锐锋首先让新老物管公司和业委会代表充分陈述了各自的意见。刚开始,三方各持道理,针锋相对,现场气氛显得有点紧张。

业委会代表表示,南山这个有1200户业主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于去年底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炒掉了原物业管理公司,招进了一家新的物业管理公司,没想到今年2月初双方进行交接时竟发生冲突,原物管坚持不走,新物管进不了,僵局一直没解决,给小区居民生活造成诸多影响。“我们希望政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尽快结束小区的混乱局面,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业主利益以及法律权威!”

原物业管理公司代表则提出了诸多疑问,他们认为,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和物业管理招标都不合法,因为当时只有20%的业主参加了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另外,业主委员会在招标新物管时存在暗箱操作,没有给予他们优先权。“我们要走法律程序维护物业管理公司的自身利益!”

业主委员会代表进一步解释说,这次招标是业主大会授权给业委会负责的,当时,参加大会的业主超过了总数的73%,其中87%的人同意重新招标。而无论是业主委员会的产生,还是此次招标过程都是在区和街道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之下进行,是完全合法的。

大家各有各说法,互不相让。最终,业委会代表的理由也得到了南山区和市国土部门的肯定,市国土房产局负责人表示已专门给旧物管公司发了函,认定业主委员会招标的合法性。

市法制办的有关人士在接访现场也表示,根据现有的法律,原物业公司无疑应该先退出。针对老物管公司的负责人提出的该公司与小区的合同并没有到期的问题,法制办的负责人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当业主认为物业公司不能满足自己的要求时,不用合同到期就可以解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物业管理是市场行为有进有出属正常现象

吕锐锋在听取当事三方和市国土房产局等负责人的意见后表示,既然招标是合法合程序和有效的,原物业公司必须尊重业委会的选择,根据有关部门认定的意见首先退出小区,新旧物业公司尽快实行交接,时间不宜再拖。

至于原物业管理公司提出有关诉讼,吕锐锋表示支持他们循法律途径去解决问题,若法院判决此次招标无效,届时再按照法院的判决重新执行。“这不仅仅是两个物业管理公司交接问题,现在已涉及到小区的安全稳定,希望新旧物业公司能识大体顾大局,共同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

对于旧物管公司负责人的不理解情绪,吕锐锋还细心开导说,“物业管理完全是一种市场行为,有进必有出,退出并非是绝路,今天你们虽然出去了,但说不定明天你们又可以回来。”吕锐锋还举例说明金地物管公司也曾在竞争中落败过,后来改进服务质量招牌越擦越亮,生意越来越好。

边谈边聊中,现场的氛围缓和下来,大家讲话变得理性多了。

“大家都是同行,抬头不见低头见,任何事情都可以好好商量,为了保证小区物业管理的平稳交接,新的物管公司也可接收旧物业管理公司的一些员工嘛!”谈话中,吕锐锋同时要求新物管和业委会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出发,大家都和睦共处,新物管公司进驻时要保持理智,不要互相指责漫骂激化矛盾,努力为小区居民创造一个安静和谐的生活环境。对于吕锐锋的话,新物管公司负责人频频点头认同,当场表示尽最大努力接收旧物业管理公司的员工。

在现场,吕锐锋还跟业委会代表进行了交谈。他鼓励业委会代表要全力维护广大业主的切实利益,把相关的钱用在改善业主的居住环境上,自觉带头给业主们当一名“优秀义工”,依法依规把业委会运作好,将业委会建成模范业委会。

尽快修订相应法规加强政府监管力度

在吕锐锋的协调下,三方都表示将按照他的要求处理好各项事宜。对此,吕锐锋责成南山区政府具体负责解决这一纠纷,尽快制定保证新旧物业管理公司顺利交接的工作机制。

在妥善解决有关问题后,吕锐锋对现场的政府部门负责人表示,这一个案表面看似简单,却暴露出深圳在物业管理监管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有关部门要以此为鉴,认真研究物业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监管机制。特别是《物权法》颁布实施之后,要结合深圳的实际情况,着重研究小区物业管理招标的专项规则,研究政府在物业管理监管中扮演的积极角色,认真考虑新旧物业管理公司交接的相关机制以及各自承担的法律责任,通过种种努力积极配合市人大修订新物业管理条例,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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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今天的深圳特区报用了近半个版面报道俊峰丽舍物业交接事件!!!
7 楼
2007-3-30 12:14:08 alacarte 发表于 搜房网 - 深圳业主论坛 - 俊峰丽舍
A4版! 看来,这次国贸物业真的没有什么好说的了,连他们不要的人,SF都愿意安排! 唉~! 一个一级公司“不要脸”到这份上,我们还能说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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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篇报道公正、客观,完全符合当天的会谈事实!
8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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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Re:今天的深圳特区报用了近半个版面报道俊峰丽舍物业交接事件!!!
9 楼
2007-3-30 12:50:26 塘朗风 发表于 搜房网 - 深圳业主论坛 - 俊峰丽舍
以下是引用塘琅山风景在2007-3-30 11:32:13的发言:

我们应该慰问一下上次那个胡说八道的商报记者。

该去问候那个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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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Re:今天的深圳特区报用了近半个版面报道俊峰丽舍物业交接事件!!!
10 楼
以下是引用alacarte在2007-3-30 12:14:08的发言:

A4版! 看来,这次国贸物业真的没有什么好说的了,连他们不要的人,SF都愿意安排! 唉~! 一个一级公司“不要脸”到这份上,我们还能说什么呢!?


哀其沒落,怒其不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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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今天的深圳特区报用了近半个版面报道俊峰丽舍物业交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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