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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政策风向突变深商住公寓受限 偷面积更难了

发表于2017-01-17

1月9日,记者针对京沪限制商住公寓发展,做了专题撰文(《“风口”变“刀口”,京沪“禁商风暴”能否刮到深圳?》)

4天后,该来的,终于来了。

这则由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在1月13日出具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研发用房建筑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将会对商住公寓市场产生重要影响。

读创记者仔细研读后,发现其核心内容有两条:

两个核心内容

1月13日后,新的商住公寓受限

偷面积、违规搭建更难了

具体的解读是这样的:

第一条,可谓针对商业、办公、研发用房这三种建筑形式设置住宅,进行了全面禁止;

第二条则对第一条进行了补充。因为单套住宅是需要独立的卫生间和阳台(露台)的,这条要求“集中设置”,则进一步堵死了“变种商住公寓”的空间。

至于办公楼有单独设置卫生间的需要,也有三分之一的占比限制。

这一条关于“外墙凹槽”设置的约束,是专业性最强的。

简单说起来,就是要打击“搭板偷面积”。

先科普以下,神马是“外墙凹槽”。

建筑外墙的凹槽,有功能性和非功能性两种。

1.功能性凹槽赠送

功能性凹槽设置有大小限制,一是深度与宽度之比不大于4,二是深度不超过8m。

赠送方式主要是在户型与户型之间,或户型与核心筒之间预留凹槽,后期搭板,增大室内空间。

2.非功能性凹槽赠送

在户内房与房之间,结合房间设计非功能性凹槽,后期搭板,加大房间进深。

这条规定,主要针对的是功能性凹槽,面宽(东西墙宽度)和进深(南北墙宽度)之比大于2;否则,要按照投影计算面积。

也就是要求发挥功能性凹槽的真正功能,降低从中偷面积的可能。

这还不算,通知还从建筑面积上进行约束。

就写字楼而言,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00平方米的单套户型面积之和,不能超过半个楼层。

照此,一个楼层N个小户型的设计,将不得通过。

研发用房也不得设计单套小于250平方米的户型。

这条就很重要了,因为它规定了执行时间,也就是2017年1月13日之后报批的设计方案,才执行该通知内容。

对于已经通过审批和存量部分,不产生影响。

那么,如果该征求意见稿,被通过实施后,会对市场产生多大影响?

截至2016年底,深圳商务公寓存量约为57.66万平米,再加上其他办公物业、商业、产业用房改为公寓的合计存量约为85.57万平米。

存量结构中,120平米存量占比最大,其次为40-60平米。

今年预计将要上市的商住公寓有63个。

“工改工”则是较大的一个不确定因素。

按照第一太平戴维斯的预测,未来五年工改类城市更新项目供应建筑面积571万平方米。

其中20%为配套公寓,将会供应约115万平方米的公寓产品,每年供应23万平米公寓。

作为类住宅产品,相当于给市场每年多增加约5%住宅类产品供应量。

这个多出来的5%,主要出现在哪里?



发表于2017-01-17
sytsyttt,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政策风向突变深商住公寓受限 偷面积更难了”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7-01-17

政策一出多少买房人遭殃了

发表于2017-01-17

深圳啥都走在上海后头干嘛

发表于2017-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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