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 2008-3-28 0:45:23
开发商回应金地梅陇镇、万科第五园"降价补偿"
26日,市房地产业协会专门就此问题召开座谈会,金地、万科在会上对“降价补偿”问题进行了公开回应。 

近一段时间来,由于各种原因,部分发展商相继调整楼盘销售价格,由此导致业主房子还没有到手即较大幅度缩水,一些购房者表示要向开发商“讨说法”。对此,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许权表示,目前房地产行业处于巨大的变革时期,有些楼盘降价,这是房价的一种理性回归行为,降价是不可避免的,但它也直接导致了购房者财产缩水问题。本着探讨问题的宗旨出发,市房协邀请有关方面人士召开此次座谈会,希望能让广大购房者和开发商对降价问题都有一个理性的认识。 

金地 

开发商没有义务答应补偿 

座谈会上,金地和万科就金地梅陇镇和第五园部分业主提出的“降价补偿”问题进行了公开回应。 

金地深圳公司法律顾问表示,金地梅陇镇一期于2006年5月开盘,二期的第一批于2007年4月开盘,第二批于2007年7月开盘,当时价格为每平方米15600元,此次投诉的主要为二期第二批业主。今年2月24日,梅陇镇三期开盘,价格为每平方米11500元,每平方米比二期第二批低了4000元。 

谈到价格低4000元的原因,该人士表示,一是产品自身的因素。二期的第二批属金地梅陇镇的“楼王”,拥有最好的景观资源和品质,而三期靠近市政路。二是在宏观调控、银行紧缩信贷的背景下,金地对梅陇镇三期的销售价格进行了调整,也是迫不得已。可以说,三期价格的调整,是基于其产品本身和宏观调控两方面因素作出的决定。 

该人士从法律上提出了三点看法。他说,第一、购房是一种依据契约而发生的市场行为,应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房产的价格因素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契约一经签订即必须遵守。第二、从2000年开始,我市加强了对购房者权利的保护,新版预售合同共31项,其中便有20个条款是倾向保护消费者的。第三、业主对自身权利的保护应通过相互协商和法律两条路径进行。 

深圳金地营销总监董小明进一步对价格问题进行了说明。她表示,梅陇镇三期与二期二批定价不一样,主要是由于两者位置、资源和定位的不同,因此其价格不具备可比性。同时,由于国家出台90/70政策,三期更多是面向首次置业者,不能将大户型与中小户型进行价格对比。她说,三期在公布价格时,也与二期业主进行了沟通。 

董小明表示,购房者提出“降价补偿”是一种不合理的要求,开发商没有责任和义务答应。但是,为了提升物业的品质和服务,金地设立了一个1000万元的增值服务基金,用于提升项目及其周边交通、医疗、商业等配套水平。公司还购置了住房专用车,以方便业主出入龙华等地,她说,“这也是公司对这一问题的最后决定。” 

万科 

很难满足业主补偿要求 

对于第五园部分业主提出的补差价、免物业管理费和免费车位等要求,深圳万科副总经理张酹在座谈会上表示、公司“很难给予满足,当然,万科从来没有关闭沟通途径,但购房者应该理性合法地进行沟通”。 

同时,座谈会之后,万科通过邮件向记者传来“关于万科第五园部分业主就楼盘定价质疑的情况说明”。 

据介绍,万科第五园二期北区有高层H1一栋,三期有高层H2、H3两栋,其中三期H2、H3栋于2007年9月8日开始销售,均价每平方米14000元,毛坯交付;二期北区H1栋于2007年11月开始销售,均价每平方米15000元,精装修交付。 

该情况说明上说,“基于万科一贯奉行的快速开发、快速销售的经营策略,2008年3月我们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做出了持续增加第五园社区投入,全面进行品质提升实施琢玉行动的决策,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原毛坯交楼单位推动升级为精装修,同时按照上述策略对价格进行了合理地调整。调整后价格在扣除合理的增加成本后下调幅度在10%至15%。” 

万科第五园新的定价公示后,部分第五园H1、H2、H3栋已购房业主通过网络、电话、销售现场集会、签约现场集会等方式相继向深圳万科表达抱怨,认为损害了自己的利益,要求深圳万科对于房价差价对业主进行补偿。由于价格的走势由市场决定,深圳万科针对部分业主就第五园定价的质疑、并要求万科补偿的要求进行了回绝,万科认为,“此举既符合市场原则,也符合合同精神。但部分业主仍然认为有机会向深圳万科争取利益补偿,故持续进行投诉。” 

万科表示,作为有社会责任感的开发商,为了更好地提升第五园的产品价值,改善其配套设施,万科在今年2月下旬推出名为“琢玉行动”的第五园全面品质提升计划,计划投入将高达亿元,涉及层面包括产品、交通、生活配套、教育配套的改善和提升等。目前“琢玉行动”一期计划已于3月开始,将以全面家居解决方案为突破口,为3月1日之前购买H2、H3栋毛坯房的业主提供有偿全屋精装修服务的选择,同时也将针对雅园路人行道及绿化改造、增加休闲和运动设施等业主关心的问题进行逐步改造。从刚刚结束的第五园入伙工作中,已参加入伙的业主中有97%选择了升级至精装修交楼标准。 

记者问到了近期有业主提出希望万科“召回问题楼盘”的问题,深圳万科营销总经理章晓任表示,目前很难对“问题楼盘”进行界定,召回制度在国内的历程不长,目前也仅限于汽车行业,万科正在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到3月25日,九成业主已经确认入伙,对于部分未入伙的业主,万科正在与他们进行积极沟通。 

专家观点 

房地产专家和律师表示:房屋买卖应该风险自担 

在昨天的座谈会上,各方人士针对“降价补偿”发表了意见,他们表示,房屋买卖是一种市场行为,购房者和开发商都应风险自担,双方应该合理合法地维权。 

市国土房产局: 

购房有风险 置业需谨慎 

市国土房产局房地产业处科长陈铠表示,只有各方各尽其责,才能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开发商的职责就是合法经营,诚信地产。业主的责任是理性置业,依法维权。“购房有风险,置业需谨慎”,这是近年以来国土房产管理部门多次对购房风险进行的提醒。近期房价下降,是对2007年暴涨的一种调整,目前房价理性回归,价格日趋合理。他认为,房屋买卖中的经济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妥善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 

陈铠表示,今后房地产主管部门将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对于问题楼盘和发展商,将发现一个,处理一个,整改一个,严惩不贷。 

房地产专家: 

投资风险双方自担 

深圳戴德梁行董事江冰河表示,对于“降价补偿”问题,应该遵循以下四项原则:一、自愿原则。房屋买卖是开发商和购房者双方的一种自愿行为。二、投资有风险的原则。风险必须由自己来承担。三、供求关系的原则。价格的波动是正常的经济规律。四、房价的波动对开发商和小业主来说是公平的,房地产市场上最大的风险是政策风险。 

律师: 

三种方式解决民事纠纷 

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李栋梁表示,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一直密切关注着近期房价波动导致的房地产纠纷,在给购房者提供帮助的同时,也为开发商提供了相应法律援助。他个人认为,从合同的性质和效力看,房屋买卖属于民事合同,引发的纠纷也属于民事纠纷,因此也需要通过民事纠纷的途径来解决。 

至于产生纠纷后双方是否可以对价格条款进行变更或解除,李栋梁认为,依据合同法,价格条款可以变更,但是须经另一方同意。对价格条款进行解除时,一是单方面解除条款;二是协商解除。解决纠纷的方式有三种,即和解、仲裁、诉讼。信访不属于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 

他建议双方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维权,一是请专业人士审查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条款;二是听取专业人士的意见。 

深圳市律师协会物业委员会副主任王猛表示,目前降价的原因一是宏观调控的作用;二是房价本身的波动。他建议购房者理性维权。 

事件回放 

万科第五园:每平方米下降3000元 

2007年9月8日,万科第五园三期开盘,高层单位以毛坯房形式推出,均价每平方米14800元;2008年3月1日,万科第五园对后期推出的抚月居以及映月居、揽月居剩余单位以全新精装修的形式销售,均价下调到每平方米11500元,比之前每平方米下降了3000元左右。 

金地梅陇镇:三期比二期低4000元 

去年夏天,金地梅陇镇二期开盘,均价为每平方米1.5万元,好的户型和楼层达到每平方米1.7万元,不打折。今年2月下旬,金地梅陇镇三期开盘,与二期价格相比,其均价为每平方米1.1万元,价格低约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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